[摘要]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 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决定于2018年7月17日9时整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花木线以西,印象西城以南柯城区石梁镇2017-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 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决定于2018年7月17日9时整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花木线以西,印象西城印象西城12780元/平方米4.14分西区白云北大道0570-8888885以南柯城区石梁镇2017-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1、受让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柯城区石梁镇2017-3号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并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和地勘报告、施工图设计、绿化设计、预算编制、异地建设人防费、消防设计文件等前期费用200万元。凭缴纳凭据和《回购协议》与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本次出让地块用于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建设,设计标准、建筑材料、房屋品质和建筑风格、配套设施等须按照该地块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建设。
住宅设计总套数约139套,住宅设计总建筑面积 14458㎡(含物业管理用房、门卫121㎡),储藏室建筑面积2165㎡,地下空间128个车位(面积6200㎡),地面停车位 26 个(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以有资质的图审机构审定为准)。
3、本次出让地块的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由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回购。住宅回购建筑面积14337平方米,按5050元/平方米回购;储藏室回购建筑面积2165平方米,按2525元/平方米回购,回购总价为人民币7786.8475万元。除此以外的 建筑物、构筑物(除地下储藏间外的 地下空间、底层公共空间、公共活动空间、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居家养老用房、附属用房、层高在2.2米以下的阁楼、小区道路、景观、室外管线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及除回购以外的机动车位(库)和非机动车位)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拍卖地块的回购要求、回购款分期支付方式详见《柯城区石梁镇2017-3号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