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个税起征点上调效果等同于“降息” 贷款买房的又赚了?

衢州房小编   2018-06-21 09:12

[摘要] 个税起征点上调,终于有进展了。新华社6月19日消息,个税修正案草案于今日提请审议。关键信息如下: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2、个税起征点由3500提高至5000元。3、首次增加子女 支出、继续 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

个税起征点上调,终于有进展了。

新华社6月19日消息,个税修正案草案于今日提请审议。

关键信息如下: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个税起征点由3500提高至5000元。

3、首次增加子女 支出、继续 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1

综合征税有利于给工薪阶层减负

目前中国个税实行分类计征,共分为11类,这次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综合起来,这是的确是趋势,加速收入透明化。

这样做的好处是,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的普通人,税负更轻。

但如果你同时有额外收入,比如劳务报酬、稿酬等,税负会有所增加。总之,以后你的 收入都将纳入个税计算体系。

比如你把房子租给别人所获得的房租,你写网络小说获得的收入,甚至公众号的打赏收入或许都有可能列入稿酬,这些收入加在一起,一个月超过5000元轻轻松松。

而在以前,它们分类计税,有的则根本不用交税……

我举个例子,A的税后工资刚达到5000元时,个税为零。

B的月收入分为两块,税后工资5000元,稿酬收入800元(稿酬超过800开始征税)。如果按照分类计税的方式,B的个税也是零。但如果综合计税,税后综合收入就达到了5500元,多出的500元,将要征个税。

提高起征点后,减税力度有多大?

融360说房君制作了一个表格,仅供大家参考:

5000元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相关资料显示,个税起征点在设置时,要高于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出金额。

该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赡养系数)/12,

其中,赡养系数的计算方式为:家庭总人口/家庭就业人口。

按照以上算法,结合国家统计局公开的 数据,计算得出2017年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持金额为4013元,5000元的起征点的确高于这一金额。

3

购房者减负,利好楼市

这其实是 重要的环节。

在征收个税之前,要扣除子女 支出、继续 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

其中,扣除子女 支出是考虑到二胎时代 成本增加的现实。继续 和大病医疗抵扣则是统筹考虑社会阶层流动,稳住小康生活水平等因素。

而住房领域,房贷利息抵扣个税,房租抵扣个税也终于出现了。此举将重点惠及夹心层,对于有房贷在身的朋友来说,一旦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生效,房贷压力将进一步下降,其效果等同于“全面降息”。

据中原地产测算,当你家庭月收入在2万,月供在1万左右时,个税起征点上调后,实际房贷压力有望降低23%!

而如果你还没买房,起征点提高后,月供也能增加一点,贷款额度增加,相应的买房能力也会增强。而就楼市整体来说,这算得上是一个利好。

房租抵扣,这是与购租并举的导向是一致的。现在发展租房市场面临一些难题,其中房租上涨给租房者带来的压力不容忽视。而房租纳入税前抵扣项,也有助于降低个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房东租金收入交税是否会转移给租房者?

4

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前个税的主力贡献者仍然是普通工薪阶层,而且比例在不断扩大,数据显示,自2012年至2016年,工薪阶层贡献的个税比例从61.7%上升至66.7%。

数据还显示,工薪阶层的收入增速已经明显低于个税增速,2012-2016年,工资增速均低于10%,但个税增速却高于10%,而且增速还在加快,到2016年已达19.7%。

于此同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股息红利等方面的个税比例不断下降。而这些收入,往往远高于工薪阶层收入。

从已经披露的信息来看,新的个税方案,尚不能完全解决工薪收入、劳务收入税率偏高,资本性收入税率偏低的问题。

上文我们已经计算过,个税起征点要高于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出金额,该金额在2017年已达到了4013元, 3500元已经低于该金额,所以应尽快提高个税起征点。

说实话,从3500元到5000元,这个提升力度明显低于预期。早在两会期间, 和企业家的普遍呼吁将起征点提高至7000元或1万元。仅考虑二胎带来的赡养支出,1500元的提升幅度很快会被消化掉。

此外,不得不提的是,如果你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劳务、稿酬类,目前的计算方式如下:

假如按照 的计算方式,25000元以下的劳务和稿酬类收入,免征额或许会下降,个税或许会提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