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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2018衢江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衢州房小编  2018-04-28 10:52

[摘要] 今天,2018年衢江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我应该到哪所学校报名?”……一起来看看。

今天,2018年衢江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我应该到哪所学校报名?”……一起来看看。

小学

(一)年满六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户籍在衢江区(2018年4月30日前获得),需在衢江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监护人具有衢江区符合入学条件的住宅房产,其需在衢江区小学就读的年满六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子女。

招生计划

报名时间5月12日至13日(周六、周日) 两天。

统筹安排对象报名时间:5月13日(周日) 一天。

报名点安排衢江城区常住户子女、持有衢江城区房产者子女按实际居住地依据划片规定到相关学校报名;衢江区范围内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到所在地中心小学报名;统筹安排的对象到衢江区第四小学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城区学校报名对象按《衢州市衢江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衢江教[2017]189号)文件规定(可在本公众号内点击“查看历史消息”查找),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报名。

2.其他乡镇学校报名对象参照《衢州市衢江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衢江教[2017]189号)文件执行。

3. 《衢州市衢江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款第(三)项 “入学对象需具备条件及报名所需材料” 第5条“其他”所列4类统筹安排对象,务工者需提供截止2018年4月市本级或衢江区“五险”缴纳有效清单,经商者另需提供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实际经营年限的证明材料。

4.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须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家长必须携带入学对象前往报名。

(3)家长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

(4)适龄儿童必须与监护人同户。

招生办法

根据各小学招生计划及生源分布情况,根据“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统筹安排”的原则,采取划片、统筹等方法进行招生。

(一)划片招生划片根据“就近入学,统筹兼顾”原则,各小学所辖片区生源包括能提供完整材料的衢江城区常住户子女、持有衢江城区房产者子女及下山出库脱贫安置户子女。具体划片方案如下:

1. 衢江区小学片区:乌溪江以东、宾港北路和宾港中路以西、衢江以南、新320国道以北。

2. 衢江区第二小学片区:百灵北路以东樟潭街道辖区;政和路—东方西路(东方广场东面)—府前路—求实路连线以东、东迹大道以北樟潭街道辖区;霞飞路-霞飞中路连线以东、东迹大道以南、新320国道以北、百灵北路以西(含高塘石村、芝坑桥村常住居民子女,不含徐尚村的常住居民子女)

3. 衢江区实验小学片区:宾港北路—东迹大道—政和路—东方西路(东方广场东面)—府前路—求实路—衢江连线范围内;宾港中路以东、东迹大道以南、霞飞路-霞飞中路连线以西、新320国道以北(不含徐尚村、高塘石村的常住居民子女)。

4. 衢州市东港学校小学部片区:新320国道以南的东港街道及协议范围内的市开发区和柯城开发区,樟潭街道徐尚村的常住居民子女。

5. 衢江区第四小学片区:乌溪江以西的樟潭街道所属戚家村、梨园村、乌溪桥村和下张村。

6. 浮石小学片区:浮石街道(含春江花园、衢州花园、浮石花园衢江户籍的适龄儿童)。

7.衢江区范围内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划入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8.城中村改造拆迁户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现居住地为准划片入学。

9.下山出库脱贫户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现居住地为准就近入学。

10.被接管学校乡镇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统筹招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依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外来经商创业者子女,确需在衢江区小学就学的适龄儿童。

2.证件齐全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名手续的适龄儿童。

3.衢江户籍适龄儿童确需在户籍所在地外就读者。

(三)就读城区以外学校的外来务工、经商创业者子女参照执行。

其他

1. 适龄儿童由于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备案。

2.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盲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461674、63461643);聋哑儿童到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3854063);中度智障儿童到区启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8755069),轻、重度智障儿童到当地学校报名,由其安排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3.咨询电话:3838897;投诉电话:3838951。

初中

(一) 户籍在衢江区(2018年4月30日前获得),需在衢江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二)监护人具有衢江区符合入学条件的住宅房产,其需在衢江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子女。
招生计划

报名时间5月12日至13日(周六、周日) 两天。

统筹安排对象报名时间:5月13日(周日) 一天。

报名点安排衢江区初级中学片区内的入学对象到衢江区初级中学报名;衢江区实验中学片区内的入学对象到衢江区实验中学报名;衢州市东港学校片区内的入学对象到衢州市东港学校报名;云溪户籍小学毕业生到云溪乡中心小学报名;城区小学读满六年的到就读小学报名;衢江区范围内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地初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对象到衢江区实验中学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城区学校报名对象按《衢州市衢江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衢江教[2017]189号)文件规定(可在本公众号内点击“查看历史消息”查找),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报名。

2.其他乡镇学校报名对象参照《衢州市衢江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衢江教[2017]189号)文件执行。

3. 《衢州市衢江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第二款第(三)项 “入学对象需具备条件及报名所需材料” 第5条“其他”所列4类统筹安排对象,务工者需提供截止2018年4月市本级或衢江区“五险”缴纳有效清单,经商者另需提供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实际经营年限的证明材料。

4.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须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家长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

(3)适龄儿童必须与监护人同户。

招生办法

根据“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统筹安排”原则及布局调整的需要,采取划片直升、电脑随机分配、统筹安排的方法,并依次按划片直升、电脑随机分配、统筹安排的顺序进行招生。

(一)城区初中学校招生1.划片直升。
符合衢江城区划片直升招生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以实际家庭住址为依据,到相应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具体划分如下:

(1)居住在樟潭街道(不含芝坑桥、上田铺、徐八垅、戚家村、梨园村、乌溪桥村和下张村),樟潭路以东区块及衢龙公路以南(包括高塘石、红星、南山底、尤家山、杨家山、蔡家、平塘、西垅口、周村村等自然村)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划入衢江区初级中学就读;樟潭路以西区块及衢龙公路以南(包括童家山、上田塍、新屋里等自然村)、户籍在浮石街道范围内的浮石小学毕业生,划入衢江区实验中学就读。

(2)居住在东港街道,樟潭街道的芝坑桥、上田铺、徐八垅、戚家村、梨园村、乌溪桥村和下张村的小学毕业生划入衢州市东港学校初中部就读。

(3)持有衢江城区房产者子女,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樟潭路以东划入衢江区初级中学就读,樟潭路以西划入衢江区实验中学就读。

(4)城中村改造拆迁户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居住地为准划片入学。

(5)下山出库脱贫户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居住地为准就近入学。

2.电脑随机分配。
根据报名情况,经核实材料,以下几类学生可参加衢江区初级中学和衢江区实验中学电脑随机分配就读。

(1)户籍在云溪乡拟在城区学校就读的衢江区内小学毕业生,报名工作由云溪乡中心小学负责。

(2)在衢江区小学和衢江区实验小学连续就读已满六年的、分流到衢江区第二小学的毕业生在分流前后两校连续读满六年的非初中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工作由上述三校负责。

电脑随机分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统筹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1)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名手续但证件齐全的适龄儿童、少年。

(2)衢江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回衢江就读者。

(3)确需在衢江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4)衢江户籍适龄少年确需在户籍所在地外就读者。

(二)相关小学毕业生就学安排

1.根据自愿原则,衢江区小学灰坪校区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衢江区实验中学或上方镇初中就读;衢江区实验小学举村校区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衢江区初级中学或湖南镇初中就读;衢州市东港学校双桥校区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自愿原则,可选择衢州市东港学校初中部或周家乡中心学校初中部或杜泽镇初中就读;廿里镇中心小学岭洋校区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廿里镇初中或湖南镇初中就读。

2.根据自愿原则,太真乡中心小学毕业生可选择杜泽镇初中或周家乡中心学校初中部就读。

3.黄坛口乡中心小学毕业生划入大洲镇初中就读。

4.具有云溪乡户籍的衢江区内小学毕业生可参加城区学校电脑随机分配到城区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到衢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就读。

(三)衢州市东港学校小学读满六年的毕业生、峡川镇中心学校、周家乡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

(四)其他乡镇办事处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初中就读。

(五)民办学校招生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实行自主招生。

2.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3.凡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公办学校的统一招生。区教育局不负责解决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又要转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问题。

4.为确保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区教育局不负责解决已被公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又要转入民办学校就读的入学问题。

其他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盲儿童少年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461674、63461643);聋哑儿童少年到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3854063);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区启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8755069),轻、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到当地学校报名,由其负责安排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2.咨询电话:3838897;投诉电话:3838951。

来源:衢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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