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衢州市西区C16-3a地块为非营利性养老用地,性质为非营利性,主要建设老年康复医院、中高档养生养老院,其中老年康复医院床位数300张左右,中高档养生养老院床位数控制在1000张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注: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一、该地块项目性质为非营利性,主要建设老年康复医院、中高档养生养老院,其中老年康复医院床位数300张左右,中高档养生养老院床位数控制在1000张以内。
意向用地者或意向用地者的控股股东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养老服务星级评定委员会颁发的四星级(含)以上养老机构的证书;
(2)现有自建(非租赁)养老床位总数不少于2000张(以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现有执业两年及以上的自建老年康复医院一家(含 )以上(以当地卫计委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4)专业从事非营利性养老行业不少于5年的法人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公示期: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6日
三、在公示期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拟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二个及二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拟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其他意向用地者须提供书面申请,并缴纳300万元申请保证金(不计息)。
四、其他事项
1、衢州市西区C16-3a地块为非营利性养老用地,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2、衢州市西区C16-3a地块项目建设免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3、衢州市西区C16-3a地块受让者须在土地协议出让后15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西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缴纳2000万元项目保证金(不计息)。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后,返还项目履约保证金的 60 %;工程建设过半后,返还项目履约保证金的25 %;项目验收后,甲方返还项目履约保证金的15%。
4、衢州市西区C16-3a地块受让者须在15日内与衢州市第三医院、衢州市民政局签订相关合作协议。若未达成合作协议,则取消土地受让资格,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区分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市西区管委会312室)。
联系电话:0570-3116545
联 系 人:郑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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