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衢江区人民 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决定于2017年11月1日以挂牌方式出让衢江区15-01地块(新屋里安置小区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衢江区人民 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决定于2017年11月1日以挂牌方式出让衢江区15-01地块(新屋里安置小区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仅供参考
注:1、挂牌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2、地块总用地面积81944㎡,其中出让面积78227㎡、道路代征用地面积3717㎡(按新区划拨价30万元/亩另行收取,计167.265万元)。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江区的企业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30日,到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30日到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下午4时30分(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0月31日下午4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五楼,挂牌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上午8:30至2017年11月1日下午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内安置小区建成后由衢州市衢江区住建局整体回购,商铺、住宅为定价回购,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2.2米以下阁楼、地下空间、储藏室及附属用房、景观等配套设施)为无偿移交。回购面积按房屋权属证书所示产权的面积为基数,回购单价为6000元/㎡。
2、地块受让人应按照浙江省人民 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及《浙江省人民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号)的有关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建筑采用叠合板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结构(含地下室),预制率不低于25%,装配率不低于50%)。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
联系电话:0570-36600163660019
联 系 人:童小青、黄芳
开户单位:衢江区财政非税收入待清算户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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