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备受关注的柯城区《D级危房解危搬迁费补助办法》公布了。同时,《斗潭D级危房停止经营告知书》发布,要求仍有使用D级危房从事经营活动的商家,即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积极配合腾空。
昨日,备受关注的柯城区《D级危房解危搬迁费补助办法》公布了。同时,《斗潭D级危房停止经营告知书》发布,要求仍有使用D级危房从事经营活动的商家,即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积极配合腾空。
补助对象:柯城区国有土地上D级危房产权人,按要求腾空房屋后可提前发放搬迁费补助。
发放标准:(一)危房建筑面积在60㎡以内(含60㎡)的,按2000元/户计发;建筑面积超过60㎡的,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按10元/㎡计发。
发放程序:(一)申报:产权人持申报材料(户主身份证或户口本、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向所属社区(村委会)申报,并按要求填写D级危房解危搬迁费补助表。
(二)审批:上门确认,收取房屋钥匙,统一粘贴封条,发放搬迁费补助,并报送区解危办备案。
相关要求
1、腾空房屋原则上以全部搬空为准,并签订《承诺书》。户主承诺房屋内的物品已清空,若仍有存留视为废弃物品,滞留在房屋中的财物若出现失窃或损毁等情况,则由产权人自行负责。
2、房屋腾空必须经属地社区(村委会)、街道(乡镇)核实确认。户主应切断水、电、煤气等,保证房屋内水电等的安全。如发生相关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户主自己承担。
3、搬迁费补助在产权人按要求腾空房屋后发放,下一步安置补偿中涉及搬迁费补偿的,此次发放部分不再重复计发。
4、房屋腾空享受搬迁费后,严禁擅自搬回居住,或再做其他用途。
治危解危工作开展以来,仍有商家使用D级危房从事经营活动。
危险!D级危房小店慎入
7月10日,柯城区城镇危旧房和棚户区治理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斗潭D级危房停止经营告知书》。指出,根据柯城区住建局、区安监局于2017年7月6日发布的《D级危房解危公告》的要求,明确D级危房不得居住使用,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停止办理工商登记。经调查,目前,仍有使用D级危房从事经营活动的商家。现告知,即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积极配合腾空;2017年7月15日前未停止经营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D级危房中的小店
光顾,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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