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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三县(市)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公布!你家的学区变了吗?

衢州房小编  2017-04-26 17:53

[摘要] 江山、常山、开化的小学、初中学区划分确定,你家的学区变了吗?

江山、常山、开化的小学、初中学区划分确定,你家的学区变了吗?

江山

今年江山市城区公办初中和小学招生遵循“统一报名录取,禁止择校收费,空余学额摇号,招生过程阳光”的原则,采用“统一报名,交叉监督”方式进行。

今年较往年主要在两个方面作了调整:①是民办初中自主招生比例有所提高。②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条件适当放宽。

招生计划

城区初中的招生计划:

江山二中736人;城北中学644人;城南中学736人;城东实验学校168人;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民办)504人;江山实验中学(民办)276人。

城区小学的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240人;中山小学264人;城北小学240人;城南小学352人;解放路小学132人;城东实验学校160人;文溪实验学校(民办)216人;恒泰学校(民办)144人。

报名时间

城区民办初中(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实验中学)入学报名时间:5月6日~7日;

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间是5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00~4:30;

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报名时间是5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00~4:30;

学额有空余的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是6月10日。

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江山二中

①实验小学毕业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且具有城区户籍的对象;

②城南小学和解放路小学毕业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且监护人房产在“景星路以北~景星西路以北”范围内具有城区户籍的对象;

③文溪实验学校与非城区小学毕业且监护人房产在江山二中招生相应区域内具有城区户籍的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对象。

城北中学

①中山小学和城北小学毕业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且具有城区户籍的对象;

②文溪实验学校与非城区小学毕业且监护人房产在城北中学招生相应区域内具有城区户籍的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对象;

③具有双塔街道赵家片与丰足片和大陈乡户籍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④具有虎山街道江山底村户籍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城南中学

①城南小学和解放路小学毕业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且监护人房产在“景星路以南~景星西路以南”范围内具有城区户籍的对象;

②文溪实验学校与非城区小学毕业且监护人房产在“景星路以南~景星西路以南”区域内具有城区户籍的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对象;

③具有虎山街道城南片与何家山片、清湖镇和碗窑乡户籍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城东实验学校

①城东实验学校小学毕业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城区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对象;

②文溪实验学校与非城区小学毕业且监护人房产在“江山港以东”区域内具有城区户籍的对象。

公办初中报名地点、材料、录取办法

报名地点

属江山二中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对象到江山二中报名;

属城北中学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对象到城北中学报名;

属城南中学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对象到城南中学报名;

属城东实验学校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对象到城东实验学校报名;

城南小学、解放路小学、文溪实验学校和非城区小学毕业具有城区户籍的无房对象到城南小学报名。

报名材料

①报名时携带户籍本、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具体房产说明请参照2017年城区小学招生方案中的“房产说明”。

录取办法

①各公办初中先完成招生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对象录取;

②市教育局根据各公办初中接纳能力将“有户无房对象”安置到招生名额有空余的学校就读。

③如果在完成“有户无房对象”安置后,城区公办初中出现义务教育对象较大幅度的不均衡,则由市教育局征求义务教育对象监护人意愿,以“就近原则”调剂到招生名额有空余的学校就读。

民办初中招生工作

今年,民办初中继续面向全市招生,有意向就读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都可以参加统一报名。

如果报名就读两所民办初中的人数没有超出各自招生计划数,由该民办初中全额录取。

如果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由教育局公开组织“电脑派位”,通过派位的形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50%(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252人、实验中学138人)。招生计划的50%(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252人,实验中学138人)由民办初中按规定组织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的时间必须在“电脑派位”完成之后,自主招生的对象必须为填报该民办初中志愿而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自主招生过程中可采用面谈的方式,不得组织测试。

民办初中报名点分别设置在江山外国语学校和实验中学校园内,报名时应认真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表,只能选择1所民办初中作为就读志愿,并携带户籍本原件与复印件于5月6日~7日到意向学校报名。报名表须经家长和学生签字确认。

根据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申报意见,按具有城区户籍对象与非城区户籍对象分别电脑派位,拟招收具有城区户籍对象152人、非城区户籍对象100人。

根据实验中学申报意见,按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与非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分别电脑派位,拟招收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83人、非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55人。

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且未进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对象,这些适龄对象必须在2017年2月28日前取得城区户籍或2016年8月31日前户籍挂靠到江山城区。

公办小学报名和录取办法

城区公办小学的入学对象共有四类,请家长对照规定明确自己所属类别,携带户籍本、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相应地点报名:

类:有户有房对象。

按划片直接到房产所在地公办小学报名。报名材料经核实后,无特殊情况的,直接进入所报名的学校就读。户籍在双塔街道郑村村、和贤村、坳里村、灵泉村和上余镇迎宾村的适龄对象在城北小学就读。

第二类:有户无房对象。

到解放路小学报名。在类对象安置完成后,市教育局视各小学接纳能力,安置到相应的城区小学就读。

第三类:户籍挂靠对象。

到解放路小学报名。在、二类对象安置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小学接纳能力,安置到招生名额有空余的城区小学就读。

其它类:

招商引资投资者、驻江部队官兵、引进人才等特殊对象的子女。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江山市教育局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9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招生办法有调整

今年,学额有空余的城区公办中小学继续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其中报名条件适当放宽,具体如下:

(1)报名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户籍和学籍信息。江山市户籍适龄对象应提供户籍本和学籍基本信息;江山市外户籍适龄对象应提供户籍本、学籍基本信息与本人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截止日期为6月9日(下同)。

2017年是本市执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证条例》《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年,作为过渡期,江山市外户籍适龄对象的监护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视为符合条件。2018年起取消过渡政策。

②监护人在江山市城区有固定的住所。监护人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时间满半年及以上的租赁协议以及相关证明。

③监护人在江山市城区有稳定工作。监护人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此类对象还须提供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及以上的凭证)或领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且正常营业满半年及以上。

(2)录取方式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允许选取一所城区公办初中或小学入学报名;当报名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录取名单。“电脑派位”时将邀请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人员及已报名的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监督。

(3)时间安排

各校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案将提前一周公布,报名时间为6月10日,地点在各学额有空余的学校。电脑派位时间为6月16日,录取名单将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开化

公办小学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且未被各类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城区小学招生条件及材料

A类生:

①监护人和适龄子女户籍及住房(指已取得房产证,但包含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住户)都在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符合政策性规定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并提供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军人、港澳台侨等)。

B类生:

户籍或者住房在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分两类:

①监护人和适龄子女户籍在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内但自购房自建房不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非开化城区小学学区内户籍,监护人在城区小学学区内有自购房自建房,且已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出生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C类生:

非开化城区小学学区内户籍,租住在城区一年以上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主要有两类:

①进城经商人员:监护人须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出生证、营业执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原件及其复印件,县外户籍还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进城务工人员: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在城区务工一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出生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证明、务工合同(证明)(含务工单位公章、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租赁证明(含租住详细地址及房东电话)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县外户籍还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程序

①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为每年6月份中下旬,A类生、B类生家长带齐有关材料到本学区小学(实验小学、北门小学、芹阳中心小学、园区小学)报名。C类生由家长带齐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②就读资格审核

各小学对A类生、B类生预报名信息初审并进行情况汇总,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核结束后,学校向家长公布审核结果。审核合格名单须在学校公告栏中公示,审核不合格的通知家长。

③拟定录取方案

实验小学、北门小学、芹阳中心小学、园区小学按A类生、B类生、C类生顺序依次录取。A类生确保录取,B类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从高到低统筹安排录取学校(积分办法:按房产证或户籍取得时间每满1个月计1分,不足1月按1月计)。C类生按营业执照或养老保险缴纳时间长短进行积分(不累加),在A类生、B类生录取后,按积分从高到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录取学校。

农村小学应参照城区小学招生办法,组织招生工作,不得组织跨学区招生。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盲童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461674、63461643);聋哑儿童少年到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3854063);中重度智障儿童到开化县培智学校就读,轻度智障儿童到片区内小学随班就读。其它类型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到片区内小学随班就读。适龄残疾儿童中无法到学校参加正常学习的,经家长申请,由开化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安排户籍地学校送教上门。

民办学校

民办天地外国语学校须在公办学校招生之前完成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详见该校招生公告。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办法

公办初中

招生对象经小学毕业考核,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父母在我县投资经商、务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条件及材料

A类生:

①监护人和适龄子女户籍及住房(指已取得房产证,但包含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住户)都在城区初中学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符合政策性规定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军人、港澳台侨等)。

B类生:

户籍或者住房在城区初中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分两类:

①监护人和适龄子女户籍在城区初中学区范围内但自购房自建房不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非开化城区初中学区内户籍,监护人在城区初中学区内有自购房自建房,且已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C类生:

非开化城区初中学区内户籍,租住在城区一年以上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主要有两类:

①进城经商人员:监护人须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报名时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原件及其复印件,县外户籍还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进城务工人员: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在城区务工一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报名时提供户口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证明、务工合同(证明)(含务工单位公章、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租赁证明(含租住详细地址及房东电话)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县外户籍还须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程序

①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为每年6月份中下旬,A类生、B类生家长带齐有关材料到本学区初中(开化一中、开化二中)报名。C类生家长带齐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②就读资格审核

各初中对A类生、B类生预报名信息初审并进行情况汇总,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核结束后,学校向家长公布审核结果。审核合格名单须在学校公告栏中公示,审核不合格的通知家长。

③拟定录取方案

开化一中、开化二中按A类生、B类生、C类生顺序依次录取。A类生确保录取,B类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从高到低统筹安排录取学校(积分办法:按房产证或户籍取得时间每满1个月计1分,不足1月按1月计)。C类生按营业执照或养老保险缴纳时间长短进行积分(不累加),在A类生、B类生录取后,按积分从高到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录取学校。

其它初中应参照城区初中招生办法,组织招生工作,不得组织跨学区招生。

民办中学

民办崇化中学招生须在公办初中招生前完成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详见该校招生公告。

(三)全县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

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户籍登记地址或自有房产所在地址)

实验小学

江滨南路、江滨中路、江滨北路24号以上,工人路双号数,解放街1-60号,渠东路1-40号,渠西路1-40号;芹南路单数号截止1-33-8号,芹南路双号数截止2-38号,岙滩村、岙滩新区、凤栖花苑、凤翔苑、龙腾苑、御龙家天下、兴岙小区、凤凰盛世、一品梧墅小区,江滨东路、建学路、凤凰路、古溪路1-26号。

北门小学

江滨北路1-24号,芹北路,工人路单数号,解放街60号以上,渠东路40号以上,渠西路40号以上;星群村、龙潭村(上溪、蟠桃山)、桃溪村(横坑、环碧)、密赛村;林场路,桃溪路,芹南路单数号33-9号以上,芹南路双数号38号以上等区域。

芹阳中心小学

小桥头村、黎明(原坝山底、陈村、塘口)、梓林(原梓坑、林坞)、泉坑、文圣(原更生、横枝)等行政村的适龄儿童;芹阳中心安置小区(东城新苑)、东城锦苑等区域。

园区小学

金丰村(包店、杨邵)、山甸村、青联村、新安村、下茨村、独山村、下溪村、朝阳村(新下、新建、皂角)及工业园区等区域。

华埠镇中心小学

金星、华东、华民、昌谷、华一、华阳、毛力坑、华兴、叶溪、华锋、东岸居委会、横街居委会、枫树底居委会、果木场。

初中学区划分(户籍登记地址或自有房产所在地址)

开化一中

江滨北路1-24号,工人路单数号—解放街60号以上—渠东路40号以上—渠西路40号以上;龙潭村(原上溪、蟠桃山)、星群村、国庆村;林场路,桃溪路,芹南路单数33-9号以上,芹南路双数38号以上,芹阳办翁村(原翁村、后江)、汶山(原汶山、田里、丰新)、十里铺(原十里铺、塔底、农场)、高坑坞(原高坑坞、坞口)、岔里、丰源、桃溪(原横坑、环碧)、密赛村,罗丰村;音坑乡、中村乡。

开化二中

江滨南路、江滨中路、江滨北路24号以上,工人路双号数,解放街1-60号,渠东路1-40号,渠西路1-40号;芹南路单数号截止1-33-8号,芹南路双号数截止2-38号,岙滩村、岙滩新区、凤栖花苑、凤翔苑、龙腾苑、御龙家天下、兴岙小区、凤凰盛世、一品梧墅小区;江滨东路、建学路、凤凰路、古溪路,小桥头村、黎明(原坝山底、陈村、塘口)、梓林(原梓坑、林坞)、泉坑、文圣(原更生、横枝)等行政村;芹阳中心安置小区(东城新苑)、东城锦苑,金丰村(包店、杨邵)、山甸村、青联村、新安村、下茨村、独山村、下溪村、朝阳村(新下、新建、皂角)等区域;原金村乡,林山乡。

开化三中

原华埠镇、桐村镇、杨林镇。

池淮镇初中

池淮镇、长虹乡。

苏庄镇初中

苏庄镇。

马金镇初中

何田乡、马金镇、齐溪镇。

村头镇初中

村头镇、大溪边乡。

常山

城关中学

包括常山一小、天马二小(不含蒲塘小学)、湖东小学、辉埠小学、何家小学、同弓小学等学区,拥有本学区户籍或监护人在本学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毕业生。

城南中学

包括实验小学、天马一小、青石小学、阁底小学、白石小学、二都桥小学、钳口小学、蒲塘小学等学区,拥有本学区户籍或监护人在本学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毕业生。

常山二中

包括招贤小学、五里小学学区,拥有本学区户籍或监护人在本学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毕业生。

常山三中

包括芳村小学、新昌小学、新桥小学学区,拥有本学区户籍或监护人在本学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毕业生。

城东中学

包括宋畈小学、城东小学、东案小学、大桥头小学学区,拥有本学区户籍或监护人在本学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毕业生。

龙绕初中

包括球川小学、龙绕小学学区,拥有本学区户籍或监护人在本学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毕业生。

育才中学

面向全县招生(含育才小学毕业生),其中农村小学招生200人,城区四所小学招生200人,面向城关中学、城南中学学区公办小学摇号招生100人。

天马中学

面向全县招生。

报名及录取

小学毕业生按照学区所在初中通知时间要求到相应初中报名(自愿选择到县内民办初中报名就读的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对象可报名就读城区公办初中,其中户籍生到片区学校报名,其他对象到教育局教育科报名。

户籍生

①报名条件:当年小学毕业且具有城区户籍的儿童,户籍迁移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前。挂靠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底前,2012年7月至2017年4月底前挂靠户籍,其父母须在城区有固定房产或至少一方在城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2017年1月前)。

②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

本县非城区户籍生

①报名条件:

类:❶父母在城区有固定房产且居住(房产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前);

❷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或三大工业园区务工或经商1年以上。

第二类:❶父母在城区有租房(办理租赁证或签订经公证处公证的租房协议);❷父母双方在城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在城区务工或经商1年以上)。

②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租赁证);父母在城区(工业园区)务工、经商证明材料。

县外随迁人员子女

①报名条件:

❶儿童或父母取得常山城区《居住证》(2017年4月底前);❷户籍地无监护条件;❸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或三大工业园区务工或经商1年以上;❹符合国家和省学籍管理规定。

②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居住证及居住地在城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房产证或租赁证、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监护人在城区(工业园区)的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

特殊对象子女

2015年初至2016年末在城区购新建房户子女;符合常人才办[2015]2号文件的相关引进人才;创业绿卡持有者;本县户籍现役、当年退伍(转业)军人等子女。

上述对象经县教育局审核后,除户籍生或监护人城区有固定房产的可就近安排入学外,其余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城区公办初中就读。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或租赁证及以下材料:

其中购新房户须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引进人才须提供单位及县人才办证明;创业绿卡需要提供绿卡原件;现役或专业军人须提供部队或民政局证明。

在农村乡镇(街道)实际居住(办理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迁子女符合就读初中条件的,可以在当地初中免费入学,当地初中在查实相关证件后,不得拒收此类学生。

常山县教育局咨询电话:5022905、5021617,投诉电话:501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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