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项目 > 正文

东方家私改造项目规划条件和平面方案公示(图)

衢州房小编  2016-09-09 10:38

[摘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对衢州市东方家私改造项目规划条件和平面方案 进行审批前公示。项目为原地块拆除重建,总用地14074.74㎡,规划地下两层,地上三层(局部四到五层),其中地下二层为停车场,总建筑面积36136.8㎡,详见附图。

衢集规条字[2016]07号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该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同意该地块按以下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一、用地情况

1、总用地面积:14074.74平方米,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9725.36平方米,B地块用地面积4349.38平方米。

2、土地使用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土地使用强度(以规划用地面积为基数)

1、容积率≤1.14,其中,A地块容积率≤1.05,B地块容积率≤1.33。

2、建筑密度≤49.9%,其中,A地块建筑密度≤55%,B地块建筑密度≤38.5%。

三、规划及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层面积):总建筑面积≤15996.3平方米,其中,A地块建筑面积≤10211.63平方米,B地块建筑面积≤5784.68平方米。

2、建筑控制高度:≤25米(含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等辅助用房)。

3、建筑层数:地上建筑≤5层,地下二层。

4、建筑层高:建筑底层层高≤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4.5米,其中,第四层有影院功能的,层高≤5.5米。其他有特殊功能的层高按实际需要并经论证后确定。

5、建筑控制线、出入口位置、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详见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6、建筑间距:按照《衢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控制。

7、绿地率:A地块≥10%,B地块≥10%。

8、停车泊位:机动车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1个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2013)配建。

9、其它要求:

(1)地上建筑面积,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房产测量规范计算,计入容积率控制指标。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控制指标。

(2)地下一层可用于商业,地下二层用以商业配套停车场,经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申请办理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产权证

(3)A、B地块地下空间可贯通,但须有明确的划分界限。

四、城市设计要求

1、建筑风格:方案设计要把握好建筑与建筑之间的空间关系及建筑景观,建筑风格与周围建筑相协调。沿城市道路立面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平台和露台。

2、建筑外墙材料及色彩:符合建筑节能要求;外墙色彩与周围建筑相协调;外墙施工前须进行样板试做,并通知规划工作人员现场按审定的方案确定。

3、围墙设置要求:沿城市道路不得设置围墙。

4、其他:考虑预留标识牌、空调外机位置等,处理好与立面的关系。

五、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自身配套设施要求

1、物业管理用房: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及地下一层商业部分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均应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载明其位置、面积,并设有单独出入口。

2、竖向及排水设计:为利于地块内与周边道路的排水、排污标高相衔接,内部道路地坪面标高按不高于周边道路平均标高0.5米确定;处理好地块与周邻的排水关系,确保地下空间防水安全。

3、地块内公共使用的管线通道和检查井、排水渠等应予以保留。

4、景观绿化设计:提供用地范围内绿化平面布置图。

5、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中尽量采用透水材料、屋顶绿化、雨水收集系统等要求。

6、提供夜景灯光设计效果图。

六、附则

1、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持本规划条件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工程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2、本规划条件是我局审查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及建筑设计)的依据。

3、报送建筑方案效果图须包括东、南、西、北立面和鸟瞰图。

4、建筑总平面图需在数字化地形图上布置,各阶段送审的建设项目,均需同步提供对应图纸的电子版本报我局。

5、建筑设计成果、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要求;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10)绘制相关技术图纸,列表反映各项技术指标。

6、本项目涉及消防、环保、人防、机场等问题,在报批设计方案前应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7、本规划条件附图1份,图文具备方为有效文件。

8、本规划条件有效期一年,无效。

9、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经济技术指标与本规划条件有矛盾的,以本规划条件为准。

七、附图

1、 地块用地红线图。

2、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衢州市规划局

2016年9月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对衢州市东方家私改造项目规划条件和平面方案 进行审批前公示。项目为原地块拆除重建,总用地14074.74㎡,规划地下两层,地上三层(局部四到五层),其中地下二层为停车场,总建筑面积36136.8㎡,详见附图。

公示时间为2016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17 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或电话向衢州市规划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金红善 3888400 13305706299

联系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

衢州市规划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

2016年9月7日

Q4房贷收紧成大概率事件 优惠利率将维持平稳

莫天全:照八月速度 百城房价要年涨超25%

郑州楼市疯狂刷新上演“生死时速”房价伴地价齐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