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衢州市衢江区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一)年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户籍在衢江区(2016年4月30日前获得衢江区户籍),需在衢江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年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2016年4月30日前持有,且监护人至少一方在衢江区居住),需在衢江区小学就读的流动儿童。
二、招生计划
(一)报名时间:5月14日至15日(周六、周日)两天。
统筹安排对象报名时间:5月16日(周一) 一天。
(二)报名点安排:衢江城区常住户子女、持有衢江城区房产者子女、区外户籍在衢江城区务工及经商创业人员子女按实际居住地依据划片规定到相关学校报名;衢江区范围内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到所在地中心小学报名;统筹安排的对象到衢江区仙岩路小学(衢江沈家仙岩路10号)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城区学校报名对象按《衢州市衢江区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衢江教[2015]166号)文件规定,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报名。
2.其他乡镇学校报名对象参照《衢州市衢江区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衢江教[2015]166号)文件执行。
3.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须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家长必须携带入学对象前往报名。
(3)家长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
(4)适龄儿童必须与监护人同户。
四、招生办法
根据各小学招生计划及生源分布情况,根据“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统筹安排”的原则,采取划片、统筹等方法进行招生。
(一)划片招生
划片根据“就近入学,统筹兼顾”原则,各小学所辖片区生源包括能提供完整材料的衢江城区常住户子女、持有衢江城区房产者子女、区外户籍在衢江城区务工、区外户籍经商创业人员子女及下山出库脱贫安置户子女。具体划片方案如下:
1. 衢江区一小学片区:乌溪江以东、宾港北路和宾港中路以西、衢江以南、新320国道以北。
2. 衢江区第二小学片区:求真路以东、衢江以南、东迹大道以北樟潭街道辖区;百灵北路以东樟潭街道辖区;霞飞路-霞飞中路连线以东、东迹大道以南、新320国道以北、百灵北路以西(含高塘石村、芝坑桥村常住居民子女,不含徐尚村的常住居民子女)。
3. 衢江区实验小学片区:宾港北路以东、求真路以西、衢江以南、东迹大道以北;宾港中路以东、东迹大道以南、霞飞路-霞飞中路连线以西、新320国道以北(不含徐尚村、高塘石村的常住居民子女)。
4. 衢州市东港学校小学部片区:新320国道以南的东港街道及协议范围内的市开发区和柯城开发区,樟潭街道徐尚村的常住居民子女。
5. 衢江区第四小学片区:乌溪江以西的樟潭街道所属戚家村、梨园村、乌溪桥村和下张村。
6. 浮石小学片区:浮石街道(含春江花园、衢州花园、浮石花园衢江户籍的适龄儿童)。
7.衢江区范围内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划入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8.城中村改造拆迁户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现居住地为准划片入学。
9.下山出库脱贫户子女,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现居住地为准就近入学。
10.区外户籍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及企业职工子女,以企业为单位统一到片区学校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12.被接管学校乡镇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统筹招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依照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外来经商创业者子女,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确需在衢江区小学就学的适龄儿童。
2.证件齐全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名手续的适龄儿童。
3.衢江户籍适龄儿童确需在户籍所在地外就读者。
(三)就读城区以外学校的外来务工、经商创业者子女参照执行。
五、其他
1. 适龄儿童由于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备案。
2.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盲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461674、63461643);聋哑儿童到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3854063);中度智障儿童到区启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8755069),轻、重度智障儿童到当地学校报名,由其安排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3.咨询电话:3838956,3838909;投诉电话:3838897,875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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